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9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會議紀錄
一、時 間:95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1時
二、地 點:台中市八起餐廳
三、主 席:林子恩                                                       紀錄:羅濟統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報告事項:
(一)、 本系於95年1月21日辦理推廣教育『賽鴿講座-提昇賽鴿飛行能力』研習班,由林子恩主任主辦。
(二)、 本系於95年2月∼96年1月之兩個學期之每週四,辦理『獸醫繼續教育-臨床病例特論非學分班,使臨床從業獸醫師自本校教學醫院獲得病例之診療經驗及技術,並讓學員在本系臨床老師及獸醫師的指導下,自行準備病例之發表中學習並改進診療技術,由林子恩主任主辦,本系及病理所多位老師共同參與。
(三)、 本系茅繼良老師因生涯規劃,自95年2月1日起辭職。
(四)、 本系參加86週年校慶全校學術成果展獲敬業獎。
(五)、 本系實驗動物舍空調工程數度流標,經與總務處及建築師協商,將變更相關設施,並以新台幣1,490,000元決標。
(六)、 本系實驗動物舍追加工程以新台幣1,675,000元決標。
(七)、 95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共錄取碩士班臨床組7名,基礎組8名;博士班錄取4名。
(八)、 獸醫學院94.9.19.討論本系提案「臨時短工出勤記錄須依行政機關按日計資之臨時人員不得派遣出差與報支旅費案不合理」案,決議請各單位依行政程序辦理。
(九)、 為提昇本校零用金支付效率,自九十四年十月一日起,零用金支付一律改以轉帳撥款方式辦理,不再由事務組發放現金,請本校同仁惠依說明配合辦理。
(十)、 本校於95年1月1日起實施車輛電子取票收費作業,凡確屬外賓來校洽公之車輛,可持停車票據經該單位主管(或職務代理人、被授權人)確認核章後,免收停車費用。
(十一)、 本系歲末座談餐會合併系務會議於1月20日假台中市八起餐廳舉行。
(十二)、 本系95年度經費含設備費及經常費計324,1千元。
六、上次會議決議
提案部分:
第一案:提案人:獸醫學系
案 由:討論本系研究所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草案。
決 議:修正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行政程序辦理。
第二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本系擬新聘教師申請人資料提請討論。
決 議:本系聘用資格未載明「本系博士班畢業者之其他機構經歷須達2年以上」,且因黃久珍小姐已補件,其應徵資格予以認定為資格符合。
執行情形:已依行政程序辦理。
第三案:提案人:黃鴻堅老師
案 由:本系94年度「國際研習班」案,提請討論。
決 議:經討論後專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行政程序辦理。
第四案:提案人:董光中老師
案 由: 建請獸醫學院於短期內依行政程序調整或爭取職工調回獸醫學系。
決 議:通過,提案敦請院長協助爭取工友員額予本系。
執行情形:將於院務會議或主管會議中提案爭取。
第五案:提案人:董光中老師
案 由: 擬請修訂「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院長選薦要點」部份條文。
決 議:
一、第五條建議修正為:『本院全體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為選舉人,選舉均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並提案院務會議討論。
二、第七條(一)、(二)修正案緩議。
執行情形:將於院務會議中提案討論。
第六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擬於96學年度申請「實驗動物學研究所增設案」。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將由提案人依行政程序辦理。
臨時動議部份:
第一案:提 案 人:獸醫學系
案 由:討論獸醫學系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預定口試之「博士班口試委員名單」。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行政程序辦理。
第二案:提 案 人:獸醫學系
案 由:討論排除本系實驗動物納入「動物科學應用機構」。
辦 法:系務會議通過後向相關單位反映。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經與生科中心商討,生科中心提議由該中心統一向相關單位反映,結果本案仍受限於動物保護法;但「教學與訓練」實驗動物可於事後報備。
七、討論事項
第一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本系尚有1名教師員額已到期,經簽准同意本系延長一年以繼續徵聘,請討論擬新聘教師人選條件、領域專長、教授課程科目。
說 明:
一、檢附前次徵才公告。
二、建議增列:「本系博士班畢業者,其畢業後之其他公私立機構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教學、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業經歷須達2年以上」
辦 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徵才。
決 議:修正通過,公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