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會議紀錄
一、時 間:九十二年九月四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
二、地 點:診斷中心211室
三、主 席:林子恩
紀錄:羅濟統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報告事項:
主席報告:
(一) 本系新聘助教魏慧雯小姐於八月一日到職,協助基礎學科之實習課程、臨床討論課程之進行。
(二) 今天對於新聘教師行使同意權投票之開票方式採同意票數達到本系教師二分之一即停止開票,經統計後將符合規定人數名單提送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
九十二年度分配至各老師使用之圖儀費請於九月底前提出請購,逾時將由系辦公室收回統籌使用。
(四) 本系每學期每一科必修實習課程補助五萬元實習材料費,一學年課程者每學期補助三萬元,即日請符合請領條件之各科老師推派一人,並檢附課程進度表(必備文件)至辦公室羅先生處領取登帳卡,本補助款項最遲需於十二月底核銷,逾時未領取登帳卡或未使用完畢之金額將由系辦公室收回統籌使用。
(五) 學校升等、改聘、新聘現一年舉辦二次,鼓勵老師踴躍提出申請。
(六) 本系獎助學金委員開會決議獎助學金分配如附件一。
(七) 恭賀本系張天傑教授受聘農委會擔任OIE常任代表。
(八) 防檢局將於九月五日假該局辦理「研商九十二年度動物防檢疫科技研究重點及研究方向會議」,本系請病理所李所長代表出席,各學門亦請提供意見。
(九)
診斷中心周邊草皮請要求學生維護清潔,勿帶貓犬大小便。
(十) 實驗動物舍下年度本系分攤三百萬元,本系需提出償還計畫,本人將協調學院討論各單位之支出比例。
(十一) 今後新聘教師之聘任,援例由全系教師辦理投票後,再進行論文宣讀程序,應徵者在國外者,以書面審查為主。
六、上次會議決議
第一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建議開設無學分制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暑期實習選修課程。
決 議:本案先提送課程委員會審議後提案系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研議中。
第二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建議本系赴東海大學擔任兼任教師之人選由系主任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決 議:通過由新任主任兼任,謝快樂老師兼任部分由新任主任協調教授級老師兼任。
第三案:提案人:獸醫學系
案 由:「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學生表現卓越獎章設置辦法」是否續辦,請討論。
決 議:請先成立委員會審議後,提案下次系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研議中。
第四案:提案人:林子恩老師
案 由:申請開辦九十二年賽鴿名人講座非學分班第一期計二百人,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建議本系自下學年起新增「臨床病例導讀」(暫定)之選修課程。
決 議:請各班導師多加宣導,並視未來一年之實施成效決定是否辦理新增。
七、討論事項
第一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討論本系退休或離職教師與研究人員借用空間及設備。
說 明:
一、依據「國立中興大學退休或離職教師與研究人員繳還使用空間與設備作業準則」辦理。
二、依據前述準則屆退專任教師所使用與保管之空間及設備,應於退休或離職前自動盤點繳還和遷出。
三、如認定其退休或離職教師與研究人員有借用空間及設備之必要,得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允其借用,
但應明訂借用期限。
四、本系規劃於系館二樓207室作為兼任教師休息室(包括屆退老師獲聘兼任教師者)。
五、退休老師如轉任兼任教師請最遲在新聘教師到任前遷出原使用空間。
六、以後專任教師轉任兼任教師暫借原使用研究室空間,授權本系主任評鑑決定之。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決 議:本系逕依據「國立中興大學退休或離職教師與研究人員繳還使用空間與設備作業準則」辦理,不另訂其他
規定。
第二案:提案人:獸醫學系
案 由:修訂「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在校就讀行事細則規定」。
說 明:依據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第四十四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中興大學博士班研究生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辦理。
修訂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一、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
1.取得博士班學籍資格,選定指導教授後,需於第一次研修進度考核前成立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凡本所具有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皆得為博士班學生之指導教授。
2.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由指導教授負責組成,委員會為3 至5人負責指導、考核、審查研究生之研習。委員應具備學位授予法認定可擔任學位考試委員之資格。原則上,應由本校合格之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委員,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指導考核委員會必須經所長同意後,組成之。
一、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
1.取得博士班學籍資格,選定指導教授後,需於第一次研修進度考核前成立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凡本所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皆得為博士班學生之指導教授。
2.論文指導考核委員會由指導教授負責組成,委員會為3 至5人負責指導、考核、審查研究生之研習。委員以具有副教授資格以上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委員,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指導考核委員會必須經所長同意後,組成之。
辦 法:送請系所務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提案人:許添桓老師
案 由:請同意位於獸醫館樓頂鴿舍遷移至動物疾病診斷中心七樓樓頂。
說 明:
一、經上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於獸醫館樓頂設置鴿舍一間,供生理實驗用在案。
二、實驗飼養期間發覺冷卻水塔及抽風設施二十四小時不斷運作,以致其背景的噪音值過高,影響實驗動物的生活品質。
三、依據獸醫學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任何提案須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才能送學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提報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楊繼副教授:診斷中心七樓有龜裂情形,若要加設其他構造物,請考量安全問題。
馮翰鵬教授:請協調專家鑑定安全性。
決 議:請系主任與院長協調專家鑑定,若無安全虞慮,再提報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四案:提案人:何素鵬老師
案 由:請開放動物疾病診斷中心三○五室,供藥物檢驗組人員使用。
說 明:設置一固定場所運作診斷中心藥物檢驗組業務,並推動設立「藥毒物殘留檢驗核心實驗室」。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提報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提報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五案:提 案 人:獸醫學系
案 由:討論本系本系九十二學年度導師分配事宜。
說 明:
一、依學校學生事務處分配本系導師名額為:主任導師一名,大學部導師二十名,研究所導師一名,導師每月鐘點費總額共為133,560元。
二、本系目前已規劃大一班導師如下:一A:李龍湖老師、毛嘉洪老師、一B:茅繼良老師、周濟眾老師。
三、檢附九十二學年度初步建議導師名單,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提 案 人:獸醫學系
案 由:討論本系九十三學年度課程規劃修正案。
說 明:
一、本系九十三學年度新增課程如附件五。
二、本系九十三學年度課程修改如下:
研究所部分:1、獸醫藥理學特論(全學年2學分選修;楊繼老師)變更學分為4學分。
2、基礎毒理學(下學期3學分選修;何素鵬老師)變更為上學期3學分。
3、基礎癌症生物學(上學期3學分選修;何素鵬老師)變更為下學期3學分。
大學部部分:1、九十三學年度起大四農業經濟學(選修;應經系施麗玉老師)停止開課
三、本案經「獸醫學系課程委員會第一學期第一次會議」於八月十九日討論通過。
辦 法:送請系所務會議通過後,陳報學校。
決 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
第一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建請同意本系大學部三年級上學期【選修】疫苗發展技術產官學聯合講座(2學分)於九十三學年度起開課年級更改為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
說 明:
ㄧ、本課程已於九十ㄧ學年度開課於大學部三年級上學期,當年度選修學生大部份為研究生,然根據「國立中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研究生因課業需要,………,得選修本科系以外之其它學系三、四年級相關課程,承認計入畢業學分,但以三學分為上限。……….學士班三、四年級學生經該系核可,得修習碩士班開設或碩、博士班合開之科目,並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
二、因此為利於本系學生研究學習,同時考量大學生及研究生畢業需要,請同意辦理。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決 議:請提送課程委員會討論後辦理。
第二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建請於九十三學年度課程規劃時將「小動物外科生檢技術和判讀」(大四、選修二學分)調整選修課時段為上學期。
說 明:由於新課程實施後選修課和必修課出現集中於下學期現象,導致課程分佈不均,因此建請調整「小動物外科生檢技術和判讀」(大四下學期、選修二學分)為上學期上課。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決 議:請提送課程委員會討論後辦理。
第三案:提案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請惠予同意將獸醫病理學課程,自九十三學年度起開課系所改在獸醫病理學研究所。
說 明:
一、獸醫病理學原開課系所為獸醫學系。
二、依獸病所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所務會議建議,獸醫病理學之任課教師大多為本所老師所擔任,故擬請獸醫系更改開課系所為獸病所。以符合學校要求各系所需有足夠之開課課程。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決 議:請提送課程委員會討論後辦理。
第四案:提案人:黃勇三老師
案 由:請惠予同意將獸醫系館206室作為本人研究室之用,並同時遷出原117室。
決 議:照案通過,提報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五案:提案人:董光中老師
案 由:嘉義大學研擬開設學士進修班已送交教育部核定中,建請本系採取適當措施。
決 議:請系主任與其他二校獸醫系主管商討,將於下次系務會議報告。
第六案:提案人:劉邦成老師
案 由:寒暑假期間教師研究室經常遭竊,敬請研擬適當處理辦法。
辦 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決 議:建議學校研擬改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