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會議紀錄
一、時 間: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十分
二、地 點:診斷中心211室
三、主 席:王渭賢
紀錄:羅濟統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報告事項:
主席報告:
(一)九十一學年度教師評鑑已開始辦理,請各位老師依「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教師評鑑辦法」規定,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前送交辦公室彙整。
(二)張仕杰老師於今年度申請在職進修,經本學系九十二年三月十日教評會決議,同意張仕杰老師先行報考,但於進修前需再行申請進修並循行政程序辦理。
(三)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新聘教師案,至九十二年三月七日止僅一人送件。因人數太少,經本系九十二年三月十日教評會決議,本系保留申請者之個人資料,俟第二次公告後一併審查。第二次公告徵才啟事期限為本年六月底,起聘日期延至九十三年二月,請各位老師踴躍推舉解剖學相關領域人才。
(四)本學系九十二年度圖書儀器設備暨經費審查委員會議決議九十二會計年度圖書儀器設備費分配,各位老師請於九十一年九月底前完 成議價或開標,逾期者款項將由系辦公室統籌應用。為鼓勵本系老師合併圖儀費分配款以購置大型儀器,合併三(含)人以上全數
分配款購置一項儀器時,即可向系主任申請配合款,其配合款以合併總金額之二分之一為上限。另本年度電子採購共同供應作業方式改由請購人上網輸入請購商品列印請購單後再由事務組下單,請老師務必上網公共工程委員會(http://
sucon.pcc.gov.tw/)之共同 供應契約查看。
(五)本學系系主任將於今年七月底任滿,為辦理繼任主管人選之選薦事宜,本系依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主管選薦辦法規定將成立選薦委員會辦理新任主任選舉事宜,並訂於今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至下午二時止投票選舉選薦委員會委員,下午二時並請王孟亮老師及許添桓老師負責開、監票工作。
(六)為加強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促使學生養成尊重他人智慧財產之正確觀念,請各班導師督促學生切勿非法影印書籍以免觸法。
(七)本學期必修實習課每科仍補助50,000元(同一科目上學期已申請者勿再申請),將於會後發送給各科老師共同使用,請老師依規定報支。
(八)同學反映實習課上課情形不佳,請老師督促助教改進,如仍未改善,該助教之名額及經費擬予收回。正課如要合班上課,請於前一年提出,以利選課表作業,敬請儘量於開學後不要併班上課,以免學生之權益受損。
(九)大五臨床討論之病理組織切片費用請盡量由畜主分攤,如有困難再行申請。
(十)本校休學學生復學時,各學系均未被告知復學學生之名單進而造成困擾,故本系將於此次教務會議中提案改善。
張院長報告:
(一)本院獸醫公共衛生學研究所將成立,新聘老師作業至三月二十日截止;另診斷中心702室規劃為該所實驗室,206B及706室為新聘教師研究室。
(二)本院週邊環境施工預計三月底完工,在此期間請各位老師向學生宣導注意安全。
(三)本年度本院已向學校申請三百萬元補助興建實驗動物舍,惟目前興建基地仍需協調尚未確定,請黃鴻堅老師及許添桓老師協助辦理。
(四)本院已於本院一樓設置四座休閒椅供同學休憩討論使用,未來將視情況再向學校申請增加。
(五)本校各單位依教學之需要及教師之專長,得提出教學核心實驗室之規劃申請,除可整合實驗儀器外並可爭取經費及實驗室認證。
二、上次會議決議
第一案:提案人:許添桓老師
案 由:請同意於獸醫館七樓樓頂興建鴿舍。
決 議:照案通過並提報院空間規劃委員會。
執行情形: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國立中興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獸醫學院各建築及空間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原則同意設置在案。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提案人:獸醫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委員會
案 由:修訂「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獸醫學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
說 明:依據九十一學年度第三次研究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修訂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三、申請辦法:每年畢業離校三個月前填寫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簽名推薦後,檢附期刊論文抽印本或in press-manuscript或accept
letter二份提出申請。 三、申請辦法:每年畢業離校二個月前填寫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簽名推薦後,檢附期刊論文抽印本(或in press-manuscript
)二份,於論文刊登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部分文字修正。
決 議:修正通過,並簽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後之「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獸醫學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
如附件一第四頁。
第二案:提 案 人:獸醫學系
案 由:修訂「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在校就讀行事細則規定」。
說 明:
修訂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六、
3.申請學位口試前必須至少發表或接受於國際性(SCI)報告2篇或SCI報告1篇與國內2篇。且該生必須為此論文之第一作者,及其單位須註明有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始得申請畢業考試。
六、
3.申請學位口試前必須至少發表或接受於國際性(SCI)報告2篇或SCI報告1篇與國內2篇。且該生必須為此論文之第一作者,使得申請畢業考試。 此修正條文修正通過後自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已發表或接受之論文則不受此修正條文限制
辦 法:送請系所務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
決 議:修正通過,並通知博士班學生。修正後之「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在校就讀行事細則規定」(附
件二第五頁)。
第三案:提 案 人:系主任交議
案 由:討論獸醫學系九十三學年度起是否續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考試」。
說 明:
一、自九十二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考試第一階段已全由中正大學以大學學測分數為依據篩選面試考生。
二、由本系作業之第二階段面試之分數採計也全面量化使得本系選取優秀或特殊考生之自主性降低,
已喪失最初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之原意。
三、由上述兩點本系是否續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考試」應集思廣益加以討論。
辦 法:討論通過後,陳報學校。
決 議:本系仍續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考試」,有關招生人數請「大學部招生事務委員會」研擬後於下次系務會議時提案討論。
四、散會。
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獸醫學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
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一、為獎勵本系研究成果優秀之研究生,特依據「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規定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凡在本系就學期間,發表於SCI或國、內外其他具有編審制度且定期發行之學術期刊論文,論文標頭單位須註明為「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Department
of Veterinary Medicine,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且為第一作者之在學研究生均可申請。
三、申請辦法:每年畢業離校三個月前填寫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簽名推薦後,檢附期刊論文抽印本或in press-manuscript或accept letter二份提出申請。
四、審查辦法:經系辦公室業務承辦人員初審,後由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複審通過,即於申請日次月由研究生獎助學金項下核給獎學金。
五、經費來源:於每年度之研究生獎助學金總額提撥百分之十為原則,作為本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獎學金。
六、獎勵方式:SCI論文每名核給獎學金新台幣貳萬元,其他非SCI學術論文核給獎學金新台幣伍千元,以玆鼓勵。
七、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