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系徵聘兼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 公告
一、 專長領域及授課科目:具神經外科學專長,參與碩士班「小動物外科學特論(一)」授課,上下學期各2學分(小時)。
二、 聘任條件:以具有博士學位為原則。或具碩士學位且曾從事獸醫學有關之研究工作、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獲有美國獸醫師協會(AVMA)專科獸醫師認證及有專門著作者。
三、 聘期及待遇:110年8月1日起,一學年一聘。兼任教師之待遇按授課時數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支給鐘點費。
四、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2月3日中午12:00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五、 應檢附文件:相關表格請至本系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
(一)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 個人資料表。
(三) 代表作合著者證明(請依學術倫理填列)。
(四) 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及所列著作影本(註1、註2)
(五)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註3)及經歷證明文件(註4)。
(六) 推薦函二封。(註5)
六、 送件方式:1. 將應檢附文件依序加註書籤編輯成一個pdf格式檔案,email至vmnchu@nchu.edu.tw並致電04-22840834分機351陳小姐確認送達。 2. 親送或郵寄至台中市40227南區興大路145號 獸醫學系辦公室,郵寄應於截止時間前寄達系辦公室。
七、 資料審查後擇優邀請至本系進行模擬教學及英語學術演講;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審查後寄還,餘依規定時限銷毀。
八、 未盡事宜參照「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註1:著作需符合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第四條之規定,代表著作以105年8月1日後出版為原則,排名百分比及IF值以送審當時WOS論文資料庫最新公告之數值為填列基準。請提供佐證文件。
註2:新聘助理教授其代表論文可為學位論文或發表於WOS期刊論文,以其所屬領域排名百分比前 60%或IF值2以上之著作為最低標準。副教授級以上之代表論文應發表於WOS期刊論文,以其所屬領域之排名百分比前50%或IF值2以上為最低標準。排名百分比及IF值之認定亦得使用該論文被接受時公告之數值,請另提供佐證文件。
註3:如係外國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註4: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者,應於學位取得後曾任其他公私立機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專任教學、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兩年以上之經歷。惟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表現且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註5:推薦函以博士班指導教授及現職工作單位主管推薦為佳。
相關檔案:應檢附之相關表單.zip